水環境質量好壞,事關百姓飲水安全和身體健康,事關陜西省能否全面夠格步入小康社會。為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近日,省政府出臺《陜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陜西“水十條”),提出要根據三大區域地理特征,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


陜西版水十條出臺 取締13類企業三秦大地水更清

近日,陜西省省長婁勤儉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審議通過了《陜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陜西“水十條”),提出,要根據三大區域地理特征,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2016年年內要全部取締污染嚴重的10類小企業和3類生產項目,確保到2020年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長江流域達到100%、黃河流域達到56%以上。


環保部印發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要求各省(區)按照《指南》進行編制,并上報國務院備案。省環保廳高度重視,印發了編制工作方案和成立了以李敬喜副廳長為組長的編制組。


污防處岳洪環調研員表示,實際上,省廳按《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和廳領導指示,5月份起草完成了方案征求意見稿,6月份征求了廳領導、各業務處室、各市(區)人民政府、省級各部門的意見,7月份作了進一步完善。但環保部于7月底下發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與他們已成稿的方案差異較大,技術性及量化數據要求高,大量相關數據需向地市收集,要重新起草。于820日組織廳污防處、省環科院、省監測站、評估中心等有關專家召開了《陜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編制研討會。直到近日,常務會審議通過陜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陜西版“水十條”)


陜西版“水十條”中所提到要取締的“10類小企業”是指小型造紙廠、制革、印染、燃料、煉焦、煉硫、煉砷、電鍍農藥等10類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小企業;“3類生產項目”為首次提出的皂素、冶金、果汁等重污染小企業,今年年底前,這13類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重污染小企業將全部取締。


方案提出,要突出保護優先、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以提高水環境質量為核心,按照“南防北控、中部提升、節水循環、優化空間、底線保障”原則,充分發揮法制規范、市場調節、科技支撐、標準導向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水、系統治水、創新治水、全民治水,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讓三秦大地水更清,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持久動力。


要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治理情況,西安建成區在2017年底前要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20年底前,全省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全省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大幅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采受到嚴格控制。到203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渭河水生態系統功能全面恢復。


此外,方案還提出,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督飲用水安全,市、縣()政府及供水單位應定期檢測、監測和評估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安全狀況,自今年起,各設區市、韓城市及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每季度向社會公布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縣級城市自2018年起每半年向社會公布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  


同時,加快水價改革,縣級以上城市要按期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實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且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應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水域。


為達到以上目標,陜西省“水十條”要求,要通過系統治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源頭防控,推動經濟社會綠色發展;節約用水,加強水資源綜合利用;科技引領,降低水污染治理成本;優化空間,保障水環境生態安全;健全法制,嚴格水環境執法監管;過程管控,提升水環境管理水平;市場推動,建立水環境治理內生調節機制;改革創新,突出分區域精準治理;落實責任,推動全民通力參與等10大舉措,全面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并且實行終身追責制,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導致水環境治理惡化,造成嚴重后果的領導干部,要記錄在案,視情節輕重,基于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已經離任的也要終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