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要求,常德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切實加強常德市城市地下管線的統籌規劃與建設管理,保障城市安全運行,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防災減災能力,提升城市建設水平。
常德印發《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柳葉湖旅游度假區、西湖管理區、西洞庭管理區管委會,市直和中央、省駐常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
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
為了切實加強我市城市地下管線的統籌規劃與建設管理,保障城市安全運行,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防災減災能力,提升城市建設水平,現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推進我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7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城市提質與新型城鎮化建設需要,把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作為履行政府職能、服務民生的重要內容,統籌地下管廊規劃建設、管理維護、應急防災等全過程,綜合運用各項政策措施,提高創新能力,全面加強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與管理。
(二)基本原則
因地制宜,規劃引領。結合我市實際,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堅持先地下、后地上,先規劃、后建設,科學編制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規劃,合理安排建設時序,提高基礎設施建設的整體性、系統性和實用性。
創新機制,政策引導。探索投融資建設、運營等機制,政府制定特許經營、政策扶持等措施,鼓勵社會化資本采取ppp模式投資建設。
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人民政府加強對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管理責任,明確政府各相關部門和相關單位的主體責任,加強部門聯動協調,形成高效有力的工作機制。
統籌規劃,整體設計,分期實施。新建與改造結合,以新建道路同步建設為主,結合原有道路改造時增建為輔。
(三)主要目標
把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作為政府公共服務和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任務。在吸收學習其它先進城市作法和總結我市已建成常德大道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我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2015年底以前,完成中心城區地下綜合管網和綜合管廊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2017年底完成常德大道地下綜合管廊續建工程,形成貫穿常德中心城區的管廊大動脈;力爭到2020年,實現中心城區與城市新區地下綜合管廊的全面貫通,有效解決拉鏈馬路問題,提高地下管網安全運行水平,明顯提升防災能力,更好的改善城市面貌。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規劃統籌,嚴格規劃管理
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應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滿足相關管線單位的使用和運行、維護要求,同步配套消防、供電、照明、監控與報警、通風、排水、標識等設施。規劃部門應會同各管線行政管理部門和管線權屬單位,組織編制市中心城區地下綜合管線專項總體規劃和地下綜合管廊專項規劃。地下綜合管廊專項規劃應符合市城市總體規劃和相關管線專項規劃,對各類專業管線的種類、路徑進行統籌綜合,并結合城市未來發展需要,綜合考慮新區開發和舊城提質等計劃,合理確定地下綜合管廊空間位置、規模、截面尺寸和走向等,加強與地下空間、道路交通、人防建設、城市防災等規劃銜接和協調,堅持因地制宜,近遠期兼顧,全面總體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
(二)探索投融體制,創新建設模式
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要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支持、市場運作,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吸引企業和社會資本廣泛參與,鼓勵由企業獨立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依據市場化運作模式,由市政府以特許經營權的方式投資,鼓勵國有企業、管線權屬單位、社會資本以多種合作方式參與地下管廊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支持管線單位入股組建股份制公司,聯合投資建設地下綜合管廊。
(三)規范建設行為,確保工程質量
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應嚴格履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勘察、設計施工應符合國家現行技術規范和標準,嚴格落實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監理、竣工測量以及檔案移交等制度。要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項目質量安全責任人,確保施工作業安全。在老城區改建地下綜合管廊建設中,對于可能影響和損壞其它原有地下管線時,管線權屬單位要與建設單位簽訂保護協議,杜絕危險因素,提出保護措施。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規定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統籌運營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實行有償使用制度。要統籌考慮綜合管廊建設運行費用、投資回報和管線單位使用成本,合理確定管廊租售價格標準。投資業主單位或特許經營單位負責向各管線單位提供進入地下綜合管廊使用及管廊日常維護管理服務,并收取管廊使用費和管廊日常維護管理費用。應綜合考慮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行費用、投資回報和管線單位的使用成本等因素,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合理確定管廊租售價格和維護管理費,收費價格應報市發改物價部門審核批準后執行。已建成地下綜合管廊的城市區域,凡已在管廊中預留管線位置的,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線空間位置,必須按設計進入地下綜合管廊。
(五)加大政策扶持,完善獎勵機制
為了加大我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推進力度,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1、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采取企業投資建設方式,鼓勵社會資金通過PPP模式參與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2、對國有企業、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的,市財政給予專項補助。財政專項補助標準綜合考慮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成本和可取得特許經營收入確定。特許經營期限為30年。
3、地下綜合管廊實行有償使用制度。特許經營單位負責向各管線單位提供進入管理使用及管廊日常維護管理服務,并收取管廊使用費和管廊日常維護管理費。
4、綜合考慮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行費用、投資回報和管線單位的使用成本等因素,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合理確定管廊使用費和維護管理費,收費價格報市發改委物價部門審核批準后執行。
5、地下綜合管廊使用費由減去財政專項補助后的建設成本分攤、投資回報兩部分組成。綜合管廊維護管理費由管廊設施設備維護費、設備設施維修與折舊、搶險處理突發問題預備金等組成。
6、各管線單位分攤比例按各管線在管廊內空間占比、管廊附屬設施需求、常規建設成本、行業特點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
7、地下綜合管廊特許經營年限到期后,特許經營單位可采取繳納租賃費的方式繼續經營。
8、管線進入管廊,一律采取有償使用的原則。無收益來源的城市公益性管線進入由企業和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綜合管廊,由政府與特許經營單位簽訂政府購買協議后有償使用綜合管廊。
三、組織領導
為了穩步推進我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與管理,及時學習和借鑒先進城市經驗,加強對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成立市城區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推進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組長,由分管財政和城建的副市長、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政協副主席任副組長,財政局、住建局、規劃局局長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并在住建部門常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住建局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統籌、協調城區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與管理工作,進一步研究和探索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維護與管理的辦法和制度,加強日常調度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