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鹵代烷滅火系統選擇閥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鹵代烷1301和鹵代烷1211滅火系統選擇閥。
2 引用標準
GB 795  鹵代烷滅火系統容器閥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GB 4981 工業用閥門的壓力試驗
3 術語
驅動力:驅動裝置為開啟選擇閥所施加的力。較大工作壓力:將容器充裝滅火劑、充壓,并置于下述三種溫度中的較高者,此時容器中的平衡壓力。
a.  50℃;
b.  較高使用溫度;
c.  制造廠推薦(或規定)的較高工作溫度。
4 技術要求
4.1 選擇閥的要求
選擇閥是裝置在以鹵代烷滅火劑液相為主的管道工程中,其作用是:用一套鹵代烷滅火系統來保護多個防火區間,當其中一個防火區間發生火災時,由選擇閥來選擇滅火劑渡過的通道。選擇閥的設計應符合鹵代烷滅火系統在震動情況下的實際要求,不應出現誤動作。
4.2 工作溫度界限
選擇閥的工作溫度界限為—20℃到50℃,當根據實際需要,其設計工作溫度超過這個界限時,應將其適用的工作溫度范圍標記出來。
4.3 材料
選擇閥及其內部的零件可用耐腐蝕的金屬材料制造,也可以用符合本標準性能要求的其他非金屬材料制造。但必須要具有足夠的強度,能夠承受本標準要求的試驗壓力和試驗溫度。
5  性能要求 
5.1  強度要求 
5.1.1  強度試驗按本標準6.2.1條的試驗方法,用1.5倍較大工作壓力進行試驗,閥門及其附件不得有變形、滲漏、裂紋或損壞。 
5.1.2  超壓要求 
    按本標準6.2.2條的試驗方法用3倍的較大工作壓力進行試驗,閥門不得有破裂現象。 
5.2  密封性要求 
    按本標準6.4條的試驗方法,按閥的1.1倍較大工作壓力進行試驗,閥及其附件的出口處,水的滲漏堡不得超過3.0mL/min。 
5.3  工作可靠性試驗 
    選擇閥按本標準6.3條進行試驗,閥門的動作應靈活、準確、可靠,不得出現任何故障和結構的損壞(閥門正常工作時的零部件損壞不在此列)。 
    選擇閥在進行完可靠性試驗以后,應進行闊的密封性試驗。 
5.4  閥門的局部阻力損失——等效長度表示法 
    介質在流經閥門及接頭時,產生的局部阻力損失由在設計上與閥門聯接的管道的等效長度來表示,此數值由生產廠或產品質量檢測單位經測定后提出,并經計量部門認定。選擇閥按本標準6。5條進行試驗, 
5.5  抗腐蝕要求 
5.5.1  選擇閥表面上不能有明顯腐蝕的痕跡,即便有也應能夠在用自來水沖洗后很容易地擦掉,當閥有一層抗腐蝕的涂屆時那么該徐層應當是完整的,并且不應當在用自來水沖橡皮擦或用手摸時被除掉。 
5.5.2  選擇閥上不能有可見的電化銹蝕 
    按本標準6.7條的試驗方法進行鹽霧腐蝕試驗,閥門的各部位不能有明顯的腐蝕損壞。 
本試驗結束后應進行密封性試驗和工作可靠性的試驗,并滿足本標準5.2條和5.3條的要求。 
5.6  手動操作要求 
    按本標準6.6條的試驗方法進行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下列要求: 
    a.手動操作力應不大于150 N; 
    b.手動操作行程不應大于300 mm。 
    手動操作試驗完成以后再進行闊的強度和超壓試驗,應滿足本標準5.1條的要求。 
6  試驗方法 
    生產單位應將有關設計圖紙、工藝文件及本標準規定數量的樣品一起提交檢測部門,以便進行試驗 
6.1  外觀檢查 
6.1.1  樣品的標志應齊全,并符臺要求。 
6.1.2  對照設計圖紙、工藝文件對樣品進行檢查,應符合設計、加工的技術要求。 
6.2強度要求 
6.2.1強度試驗 
    打開被試驗的選擇閥,將閥門的入口與液壓供給系統相聯接,堵住閥的出口(留一個出口排閥內空氣,排除干凈后再堵住預留的出氣口)。緩慢升壓至較大工作壓力的1.5倍,保持5 min之后泄壓,并對試驗結果應符合
5.1.1條的要求。 
  6.2.2  超壓試驗 
試驗步驟同本標準6.2.1條,試驗壓力為較大工作壓力的3倍,保持5min之后泄壓,并檢查閥門。 
    試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5. 1.2條要求。 
6.3  工作可靠性試驗 
    將選擇閥與壓力驅動裝置相聯接,驅動裝置對選擇閥加壓到Pd+10:MPa,在溫度為20土5℃的條件下,按下列試驗順序進行循環試驗。 
    注:Pd:為較大驅動壓力。 
    a.將驅動活力P接到選擇閥的入口; 
    b.啟動選擇閥; 
    C.壓力下降到零; 
    d.關閉閥門,再給閥門加壓到尸過。 
    上述循環試驗應重復100次。 
    試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按5.3條的要求。 
6.4  密封性試驗 
    將處于關閉狀態的選擇閥的入口與液壓供給系統相聯接,堵住閥的出口,逐漸升壓至較大工作壓力的1.1倍,保持3 min,觀察閥門出口處有無滲漏現象。
    試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5.2條的要求。 
6.5  等效長度的測定 
    采用 GB795容器閥等效長度的測定方法。 
6.6  手動操作試驗 
    將選擇閥的手動操作機構與適當的測力裝置聯接,通過測力裝置操作選擇閥,記錄較大操作力,測量并記錄較大操作行程。 
    試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5.6條的要求。 
6.7  鹽霧腐蝕試驗 
    鹽霧腐蝕試驗應在鹽霧腐蝕箱內進行,箱內溫度為35士2℃,噴霧速率
為 l一2mL/h(有效面積為80cm2的收集器放入試驗箱內24h所測得的平均噴霧速率)。 
    試驗溶液為氮化鈉水溶液制成,濃度為50土5g/L,在25℃時pH值為6.5—7.2,噴淋后的溶液不能再次使用。 
    試件清洗,去油污后,懸掛于試驗箱內的專用支架上,試驗周期為240h。 
    試驗結束后,先干燥0.5一lh,在40℃的清水中清洗,較后在空氣中干燥。 
    試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5.5條的要求。 
7  檢驗規則 
7.1  產品制造單位應制訂并遵守質量管理規程,確保每批產品均符合本標準規定。 
7.2  檢驗分類 
7.2.1  產品的型式檢驗,應按本標準規定進行全部項目的檢驗。 
7.2.2  產品的出廠檢驗應按本標準6。 l、6.2.1、6.4條進行各項試驗,標準中6.2.2、6.3條為出廠抽檢。 
7.3  采取隨機抽樣,其試驗程序及取樣數量按附錄 A(補充件)的規定。 
7.4  檢驗結果判定 
7.4.1  型式檢驗 
    本標準所規定的試驗全部合格,該批產品為合格品。 
    本標準中6.2、6.4條中有—條不合格, 即為不合格品,其余各條不合
格時。允許加倍抽樣檢驗,仍有一條不合格,即為不合格品。 
7.4.2 出廠檢驗
本標準規定的6.1、6.2、6.3、6.4條各項試驗全部合格,該批產品為合格品
本標準規定的6.3條試驗不合格時,允許加倍抽樣檢驗,仍不合格,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7.5 標志和包裝
7.5.1 標志
選擇閥體應裝有標志牌內容應注明工作壓力,公稱通徑、制造日期以及制造廠的廠名或廠標。
7.5.2 包裝
a.  包裝箱內應有裝箱清單,合格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b.  包裝箱應有隨機備件;
c.  產品外露口應用塑料或其他軟質材料塞住,防止污物進入閥體包裝應
符合運輸和貯存的要求;
1 產品型號(名稱)及規格;
2 內裝數量;
3 包裝箱外形尺寸;
4 整體重量;
5 產品出廠時間或序號;
6 制造廠名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