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下發了《關于開展電站鍋爐范圍內管道隱患專項排查整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熱電聯產鍋爐以及企業自備電站鍋爐范圍內管道接連發生事故,造成了較大損失和社會影響。一些地區在后續排查中陸續發現,部分鍋爐范圍內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管理、檢驗檢測等環節存在鍋爐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未得到嚴格執行等問題。為防范系統風險,消除安全隱患,明確各方責任,進一步加強電站鍋爐范圍內管道安全監察工作,將開展電站鍋爐范圍內管道隱患專項排查整治。

    《通知》要求,本次隱患排查整治,應當以《通知》中相關要求以及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要求為主要內容,以企業自查為主要方式,由市、縣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抽查、督促整改,由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進行指導和督查。

    重點檢查內容包括:超期未檢的鍋爐范圍內管道,尤其是長期未進行內部檢驗的主蒸汽母管,使用單位應當安排檢驗計劃,并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內部檢驗工作;未實施制造監檢的元件組合裝置;鍋爐范圍內管道安裝質量檢查;存在安全隱患的流量計殼體;應急預案及救援演練,重點核查使用單位是否制定電站鍋爐范圍管道發生事故的應急預案,必要時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通知》要求,各電站鍋爐建設單位和使用單位要對鍋爐范圍內管道進行全面檢查,于今年8月3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將自查情況報送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企業應當對于自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并于今年11月30日前將整改結果報送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各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及時把要求傳達到相關企業,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于企業未能按時完成隱患整改的,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必要時報上級部門和地方政府采取進一步措施和掛牌

    督辦。今年12月5日前,各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填寫《電站鍋爐范圍內管道隱患排查整治匯總表》并將本省電站鍋爐范圍管道專項排查整治情況書面報告市場監管總局。